第一百二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八)_快穿:直播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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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八)

  (三十八)

  因着范母没有死去,所以范进并没有因为丁忧耽误了第二年的会试。

  如同剧情中所写,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一步步,范进平步青云。

  而笙歌则是老老实实做了一任的县官,然后过起了地主老财的生活。

  对于胸无大志,曾经靠着麻辣烫收入都能坚持做直播的笙歌最是喜欢这种米虫生活。

  不对,说猪栏生活更加恰当。

  吃吃喝喝睡睡,看看热闹,再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几句,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妙。

  范进做到了山东学道,举家迁往山东。

  笙歌婉拒了范进的邀请,她就是一糟老头子去凑什么热闹。

  几年相处,她也信范进的为人。

  五十多岁的人了,总不能再那么轻易出尔反尔了吧。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素来寡淡的便宜女儿竟然哭的凄凄惨惨,就好似感情很深似的。

  笙歌很是尴尬……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在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等待着一一提醒她任务完成的笙歌收到了范进的来信。

  信中说,范进和范胡氏一起收养了一双儿女,也算是儿女双全,有人继承香火。

  对于范进洁身自好没有纳妾,笙歌还是很意外的。

  这就好比她一直期望的只是芝麻,但范进突然给了她一个大西瓜似的。

  一直以来,她努力的方向就是让范胡氏坐稳范夫人的位置,但从没想过一生一世一双人。

  范进和范胡氏请她前往山东一叙,笙歌想了想应了下来,就当是去旅行了。

  落后的交通,使得每一次出行都让笙歌叫苦不迭。

  北城南笙:主播,要去看范大叔了吗?

  余生菇凉:也许这个时候范大叔已经变成范大爷了……

  浪九九:地中海啤酒肚吗?这是标配……

  走路太浪会闪腰:呸,楼上还能好好说话吗?简直不敢想象儒雅圆滑却有坚持的范大叔变成那样会多惊悚。

  豺狼配女猫:唉,真是没醒到便宜女婿竟然能够在飞黄腾达之后非但做到了糟糠之妻不下堂,且还没有纳妾。

  灯火阑珊处:只能说便宜女婿脑补了太多主播的恩情。

  泠泠七弦上:恩情最是难还,更不要说范进还把主播看成了贵人和救赎……

  笙歌哑然,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并没有说错。

  一直以来,她都在想尽办法的对范进施恩,以至于后来范进真的敬她如父亲后,她反而心虚了。

  这也是她拒绝随同范进去山东的原因。

  主播:重色轻友,一听要去看范进小女婿你们就活跃了,真真是伤透了本主播的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哒,难不成日复一日看主播秀自己有多懒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的我都顿悟了……

  呵呵……

  笙歌也知道过去一年,她过的很是无聊,出门赏风景的时间屈指可数,实在是难为这帮玻璃碴子们了。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欢快娇俏的歌声在笙歌脑海里想起。

  貂蝉小姐姐……

  笙歌先想到的就是王者荣耀中貂蝉小姐姐圣诞节皮肤……

  “笙歌,好久不见哦。”

  “看你这么懒洋洋的,下次是不是应该给你找个刺激点儿的世界,就当手刺激打赏了。”

  一一就好似没有烦恼一般,声音一如既往的欢脱。

  “我可以离开了吗?”

  笙歌一针见血的问道。

  再不走,就长虫子了。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还是应该去山东看一看才更放心,不是吗?”

  一一此话一出,笙歌的心瞬间提起来了。

  难道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天机不可泄露。”

  一一装神秘,来无影去无踪的消失。

  临走前留下一句话,是去是留随意。

  笙歌心中无语,这么吊人胃口真的好吗?她本来还打算慢慢悠悠的去山东,现在怕是得马不停蹄的赶过去了。

  真是不怕闪了本姑娘的老腰。

  别忘了,本姑娘已经快七十了,人过七十古来稀。

  风尘仆仆,披星戴月,笙歌用最短的时间到达了山东,入城后也向百姓打听了一下范进。

  范进名声不错,前段时间喜得儿女,上门庆贺的络绎不绝。

  笙歌见到了范胡氏,只是范胡氏微微皱起的眉头,眼角下繁密的皱纹无一不在告诉笙歌她过的不好。

  不好?

  心中不是还洋溢着幸福和脉脉深情吗?

  几番追问下,笙歌也终于明白了来龙去脉,新鲜出炉的孩子是范进的亲生儿女。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还是范胡氏自己……

  范胡氏久不能孕,与众多贵妇的交际中吸取了经验,抱了去母留子的想法。

  笙歌着实不能理解,亲自把别的女人送到自己喜欢的人床上,还尽心尽力的盯梢不让人现是多大的魄力。

  还下药?

  真是怀疑范胡氏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在范进入山东为官前,她与范进就有一次促膝长谈,范进本就有意过继,不在意是否亲生,偏偏范胡氏自作孽不可活。

  范胡氏选的那个女子也确实有本事,一次生了一双龙凤胎。

  龙凤胎啊,不是向来是女主才有的标配吗?

  那女子也是个聪明的,怕死求了范进,范进本不知这个与他春风一度的女子,可证据确凿,他又辩驳不得。

  范进不愿纳妾,又不忍伤其性命,给予重金送女子出府,只是待孩子出生后把孩子接回府中,以收养的名义。

  对此,笙歌不置可否。

  事情到了这一步,范进还能怎么做,难道要亲手掐死自己的孩子才算重情重义,对得起笙歌多年恩情,也对得起范胡氏的相依相吗?

  蠢……

  笙歌气的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铁青着脸不愿意看范胡氏一眼。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以前她还以为自己就是最蠢的队友了。

  范胡氏此等做派,还不如光明正大的展现贤惠为范进纳妾。

  小妾所生之子乃是庶子,身为嫡母还怕对方翻起什么风浪吗?

  现在以嫡子身份记入家谱,入宗祠,以后有的是范胡氏后悔。

  去母留子?

  究竟谁给范胡氏的胆子,看来当初她是揍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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